停业、复业税务登记,是接受委托,根据税法的规定,深圳市宝诚佳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代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停业和复业的,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复业税务登记的服务活动。
一、停业、复业税务登记申报时间:
停业税务登记申报,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复业税务登记申报,应当在复业之前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
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起过1年。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停业税务登记申报所需手续:
停业前,应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停业前发票的领、用、存情况;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送存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三、复业税务登记申报所需手续:
复业前,应填写停、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期限;复业时间;有提前复业的,要在报告书上的“提前复业”字样上划钩;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